各二级学院(部门)、本科生院:
根据 2024-2025 学年度第二学期校历安排,现将 2024-2025 学年度第二 学期期末考试和高职专科跟岗实习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期末考试工作安排
根据《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》(京经职院教字〔2023〕 第 71 号)、《京津冀职教改革示范园区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》文件规定,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现将 2024-2025 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核工作安排如下:
(一)组考部门
京津冀职教改革示范园区本科:考试课的考核工作由教务处组织完成, 教务处组考的课程是: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》、《中 国近现代史纲要》、《高等数学(A2)》、《高等数学(B2)》、《线性代 数》、《大学英语 2》、《大学物理 1》、《C 程序设计》、《Python 程序 设计》、《计算机技术基础》、《电子技术基础》、《工程制图》、《数据 结构》、《数据结构与算法》、《Python 程序设计》、《新闻传播史》、 《传播学原理》。考查课的考核由本科生院/应用技术学院组织完成。本科 期末组考安排详见《2024-2025 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本科课程组考安排》(附 件 1)。
高职专科:公共基础课笔试课程的考试由教务处组织完成,教务处组考 的课程是: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》、《大学英语(二)》、《高等数学》、《经济数学》;非笔试课程(机考类、实操类)、专业考试 课、考查课、实训课的考核工作由开课的各二级学院(部门)组织完成。专 科期末组考安排详见《2024-2025 学年第二学期期末专科课程组考安排》(附 件2)
(二)考试时间
教务处统一组织的考试在 2025 年 6 月 13 日(教学第十六周周五: 13:30-15:00、15:30-17:00)和 6 月 16 日(第十七周周一:8:30-10:00、 10:30-12:00、13:30-15:00、15:30-17:00、17:30-19:00),其他考试不与 教务处组考的时间冲突。
二级学院(部门)、本科生院/应用技术学院组织的考核在第十八周内 完成。
教务处组考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(三)相关要求
1.由二级学院(部门)、本科生院/应用技术学院组织的考核,请组考 部门制定考核方案(考核时间、地点、方式等)汇总填写《2024-2025 学年 第二学期期末考核方案统计表》(附件 3),于 6 月 6 日(星期五)16:00 之前提交至教务处备案;二级学院(部门)、本科生院/应用技术学院要按 照《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考试管理规定(试行)》要求,严肃考风考纪, 严谨规范地组织考核。
2.教务处组织考试课程的考试试卷,请按照统一格式组卷,以 PDF 格式, 由二级学 院汇 总于 6 月 6 日(星期五) 之前发至教务处考试 邮箱: jwckaoshi@biem.edu.cn 。二级学院、本科生院/应用技术学院组考课程如需 教务处印制试卷,请在考试前一周联系教务处并将试卷(PDF 版)发至教务 处考试邮箱:jwckaoshi@biem.edu.cn。
本科笔试试卷、答案及评分标准、答题纸模板见附件 4 :《京津冀职教
改革示范园区本科考试试卷模板》。
3.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,考生需持有效身份证,学生证或校园卡两证齐 全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。
4.二级学院、本科生院/应用技术学院组织考试,考生需持有效身份证, 学生证或校园卡两证齐全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,需要填写《考场记录单》 (附件5),考试结束后由各院部留存。
5.考试期间学校设立校级考试巡视组,成员包括校领导、各二级学院、 本科生院领导以及质量评价中心、教务处、学生工作部领导和工作人员,巡 视组负责全校考场的巡视工作。各二级学院、本科生院设立本院考试巡视组, 负责本院相关考场的巡视工作。巡考人员遵照巡考职责开展工作并填写《巡 考记录单》(附件6)交教务处或二级学院、本科生院留存。
6.考试结束一周内完成成绩登录和审核工作;原始记分册、考勤表、打印 的成绩单(任课教师确认签字、教研室主任签字、二级学院/本科生院教学副 院长签字)等原始资料,交教务处运行科备案。教师如在录入成绩提交后发现 有误,必须填写学生成绩勘误表,报教务处学籍科,由教务处进行学生成绩的 更正。
7.考试结束后,教务处组考的考试试卷交教务处封存,二级学院、本科 生院组考的试卷交各院部封存;本科试卷回收要求为:试卷样卷、参考的答案及评分标准、试卷分析报告(附件 4)(按班级打印)、学生答卷(答题纸、 按学号排序)。
8.二级学院、本科生院做好学生的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。考生需签署 《学生考试纪律承诺书》(附件 7),交到二级学院、本科生院备案。
二、2023 级三年制、2024 级跟岗实习工作安排
各二级学院组织各专业,科学安全安排学生的跟岗实习。建议与实训室 提供商和合作企业加强沟通,充分利用和借助企业数字化资源、精品在线开 放课程、教学资源库等教学资源,结合新技术、新规范、新标准等内容开展 实习指导;确定校企指导教师,校企共同制定跟岗实习计划,编写实习指导 书,细化每天的实习任务,明确实习岗位,有效设计能力提升导向的考核方 式。请各二级学院组织 2023 级三年制学生跟岗实习在“工学云 ”平台进行 实习管理信息的填报,具体操作流程详见《工学云实习管理平台使用手册》 (附件8);2024 级学生跟岗实习管理工作不在“工学云 ”实习管理平台填 报,请各二级学院填写《实习计划表》(附件9)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前发
到教务处邮箱(jwc@biem.edu.cn),2023 级三年制学生跟岗实习结束后要
提交《学生实习报告》(附件 10)。2023 级和 2024 级实习成绩优秀的实习 报告(签字后的 PDF 版)提交教务处存档,其他实习报告二级学院留存。请 在 7 月 6 日前完成实习成绩录入和审核。质量评价中心和教务处将对跟岗实 习进行抽查。
附件:
1. 2024-2025 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本科课程组考安排
2. 2024-2025 学年第二学期期末专科课程组考安排
3. 2024-2025 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方案统计表
4. 京津冀职教改革示范园区本科考试试卷模板
5. 考场记录单
6. 巡考记录单
7. 学生考试纪律承诺书
8. 工学云实习管理平台使用手册
9.《实习计划表》
10.《学生实习报告》